“但,他們的貪婪引來了巨龍,也就是德拉克薩爾。它摧毀了矮人的王國,占領了深淵,坐擁了所有的財寶。”
深淵漆黑一片,越往下風越冷,直到阿薩思吐出一口龍焰,將溫度點燃。
萊戈拉斯:“矮人的寶庫總是設有很多機關,我不清楚進入寶庫的門扉在哪,這需要尋找。”
阿薩思:“總之,寶庫是在山中,對吧?”
萊戈拉斯:“是的,我們找找有沒有入……”
一如阿薩思不理解永生族“慢條斯理”的尋寶思維,萊戈拉斯也不理解最強戰力“暴力推平”的省事行為。
他本想與銀龍一起進入深淵,撫摸時光的痕跡,欣賞歷史的遺作,體驗匠人的機關,再摸索石壁上記錄的文字,與數百年前的靈魂進行一次跨越時空的對話——
卻不料,阿薩思噴出龍焰,集中火力灼燒山體,將一切礙事的石頭藤蔓盡數剝離。
接著,她扇動翅膀,一頭撞上漸漸崩毀的山體,就聽得一陣轟隆巨響,她直接從外闖入內部,再一口龍焰噴出,點亮了腹地。
但很快,銀龍和精靈意識到,山體的腹地壓根不需要被點亮,因為它盛滿了黃金寶石、珍珠礦藏,多的是發亮的寶物,也多的是貴重的古卷。
他們看到漫山遍野的黃金,它們高高堆起,壘成一座金色的大湖,每一塊金幣都沾染了黑巨龍的氣息。
珍寶美麗,發出無聲的誘惑,吸引著尋寶者進入其中,再漸漸吞噬他們的心智。黃金迷眼,寶石晃神,可惜的是,寶庫新換的主人對財物并不癡迷,而主人的伙伴也僅是欣賞,對“擁有”是毫無興趣。
阿薩思張開翅膀,在金幣堆里滾一圈,覺得鱗片被磨得很舒服。她忽然明白了巨龍為何喜歡黃金,原來黃金是龍皮偏愛的床墊啊。
她鉆進黃金堆里,只露個頭在外面:“萊戈拉斯,我要把它們都帶走。”
密林造的龍穴很大,應該夠放這堆黃金了。實在不行還有山谷,山谷放不下還有北方山脈,她多的是領地。
萊戈拉斯撿起一份古卷:“
長途搬運是一項艱苦又單調的工作。
來回往復、日曬雨淋、風餐露宿——數趟下來,阿薩思干脆把它當作了一場修行,歸入鍛煉計劃,日復一日地強健體魄、訓練能力。
應她的要求,精靈為她編織了三只大筐,一只叼在嘴里,一只掛在頸項,一只抓于后肢。
每當她食用完龍肉,便會抓起空筐飛向深淵,前往龍穴斂財。不久,她會帶回三大筐金子填進密林的龍穴,鋪成舒適的床墊。
躺在黃金上,啃食巨龍肉,阿薩思難得享受了一段愜意的時光。
或許是龍肉蘊含著黑暗力量的緣故,它們不易腐爛,倒是成了她現階段的口糧。不僅沒誰敢跟她搶食,精靈還會把撿回來的龍肉帶給她,全部。
陶瑞爾告訴她,龍肉與巨蛛一樣會逸散力量、侵蝕森林和水源,與其留它們在外腐蝕土地,還不如撿回來喂龍,畢竟精靈閑著也是閑著,總得找點事做。
順便,她還給她帶來了一條生財之道。
“阿薩思,對于深淵領主的鱗片和爪牙,你想怎么處理?”
能怎么處理?能吃就吃,吃不了就扔。
陶瑞爾:“矮人和人類愿意花重金交易龍鱗、龍骨和龍牙,如果你愿意的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