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東說的很清楚,沒有絲毫隱瞞。
第一,他跟蔣嵐的確互有好感,但是雙方之間只是朋友關系。
除此之外,沒有絲毫僭越。
第二,大學期間,他跟張婷是戀人關系,沒有糾纏過蔣嵐。
甚至畢業之后,雙方都沒有聯系。
第三,他跟張婷分手之后,才跟宋辭領的結婚證。
那個時候,她跟宋辭之間還沒有蔣嵐。
第四,蔣嵐出事那天,他就已經把一切坦白。
沒讓蔣嵐誤會,也沒讓關系偏離軌道。
第五,他從省城回來之后,蔣嵐才吐露心扉。
兩人之間光明正大,沒有半點蠅營狗茍。
李東說的坦蕩,蔣正偉也聽得明白。
他最開始心疼女兒,就是擔心女兒成了李東這段婚姻的犧牲品。
如果事實真如李東所說,那就不存在了。
宋辭跟李東確立夫妻關系的時候,女兒跟李東已經有半年沒聯系過,不存在犧牲。
而且女兒跟李東重逢之后,李東就已經把這段婚事向女兒做了坦白,不存在隱瞞。
如此一來,之前的那些擔心都是多余!
女兒心里有的不是委屈,而是遺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