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幾個人見何萬明不說話,又從帶來的包里掏出了一份合同,舉起來后,指了指上面的字,又指了指何萬明:“這是我們之間簽的合同,一切都是合法的。(外語)”
林衛隊的隊長接過那份合同,上面除了霓文外還有華文的翻譯,簡單掃了一眼后,他一臉不可置信地將合同攤在何萬明面前,“老何,這真是你簽的?”
“你啊你,知道你這是犯了多大的罪,要判多少年嗎?!”
證據當前,何萬明百口莫辯。
飼養員們見過在場的這些霓國人,要說他不認識怕是不可能了,那幾張合同上還白紙黑字地寫著他的名字。
甚至為了方便他們在城市里轉移大熊貓,何萬明還給了他們幾件動物園的制服……
一項項鐵證加起來,就算他想再為自己申辯也不可能了。
當天,何萬明就和這群霓國人被送去了警察局。
為了調查何萬明和他們還有沒有什么別的勾當,林業局直接派了一個調查組來動物園,不僅將何萬明辦公室的所有文件全部帶走,還給動物園的每一名飼養員都進行了調查訪問。
何萬明做的那些腌臜事就像是被縫起來的棉花,一旦被撕出一個口子,爆出一團棉絨,其他的事也會一件件地被挑到明面上。
大部分飼養員和工作人員堂堂正正,面對調查,實話實說就行了。
而何萬明安排進來的那些關系戶們,還以為何萬明被抓是和自己有關,不用調查人員多問,自己就主動交代是怎么被安排進來的了。
給他塞了多少錢?安排他吃了多少次飯?給他送了多少禮?
全部交代地一清二楚。
而他們的這些話,在何萬明辦公室里找到的文件上,也得到了證實。
何萬明有記賬的習慣,這些年賺到的錢全都記在了賬上,包括貪污了多少、吃了多少回扣,一筆一筆全都記了下來。
簡單掃了一眼,加起來少說得有十來萬,其中還不算那些收到的禮物。
何萬明的落網,讓所有跟他相識的人都大吃一驚,尤其是那些林業局的領導們。
在他們的印象里,何萬明是個一心一意為動物們考慮的好干部,動物園賺了錢他寧愿捐給保護中心也沒說過給自己漲工資,這么多年了,他一直騎著他的破單車,新衣服也不舍得買幾件。
誰能想到呢?他私下里竟然做了這么多違紀的事,十幾萬啊,多少人干一輩子都賺不到這么多錢!
這還不是最讓人失望的,因為最可氣的,是他竟然想偷偷把大熊貓賣給霓國人!
不錯,是賣,不是租賃。
那份租賃合同上面并沒有寫租借的時間,而且霓國人也承認了,那份合同不過只是表面功夫而已,一旦歡歡真的去了霓國,那就絕對不可能再回來了。
把華國的國寶賣給霓國人,這和幾十年前人人唾棄的賣國賊有什么區別?
一時間,何萬明的判處結果成了川市最熱的話題,所有人都等著他的報應懲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