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遭議論聲越嘈雜,我媽的臉色越難看。
她剛想繼續發飆,被我妹林安拉住胳膊,“算了算了,媽媽你別生姐姐的氣了,姐姐只是一時任性而已。”
“一樣都是姐妹,安安這么懂事,可你天天只知道闖禍!”
我媽憤憤離場,林家只有我爸留下來,沉著臉跟媒體記者們公關。
輿論已經燃起,根本不是我一時半會可以平息的,就像如果我告訴全世界,薛萌是拿著二年級時候一張沒有法律效益的簽字來逼我給房子,全網網友也不會相信我的說法一樣。
婚禮結束當天晚上,林安就代表林家把房產轉到了薛萌名下。
而我沒辦法,只能連夜搬家。
可當初本來就是因為跟家里人不和才搬到這里自己住,現在這里被薛萌一家七口人霸占,其他的房產又都被我媽凍結,我只能選擇回去老宅。
剛拉著行李箱進門,就聽見我媽的聲音。
“張媽,把門關上,別讓什么阿貓阿狗混進來家里。”
我眼睜睜看著家門在我面前閉上。
正在我轉身走到大路上的時候,一臺黑色跑車停到我面前,江奕笙搖下車窗,“走吧林大小姐,送你一程。”
我家二十年前還沒有現在的生活條件,雖然我爺爺家富了好幾代,但都偏袒二叔,導致我爸只能在婚后和我媽白手起家。
我小的時候都是保姆阿姨在帶我,我爸媽他們天天在外面應酬、加班,事業是做起來了,但是卻完美錯過了我的童年。
跟我的經歷相反,妹妹林安出生在公司撈到第一桶金的時候,所以林安從小就被他們視作“福星”。
我爸媽總說,“已經錯過了一個女兒的成長,不能再錯過第二個。”
于是他們到哪都帶著林安。
林安是他們的寶貝女兒,而我是在十二歲的時候才回到他們身邊,彼此之間都非常生疏。
他們偏袒林安,什么都緊著林安來,在他們第無數次因為林安的錯來罵我的時候,我搬了出去,三年來第一次見面,就是因為我跟陸川要訂婚,可結果卻不歡而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