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辰東傷害的,又何止我一個人?
持續了一年的傷害,又怎么能叫一時糊涂?
我的質問,讓婆婆啞口無言。
她只得搬出我爸來給自己兒子當陪襯:
"那總不能,你連你爸也不認了吧?他們確實有罪,法律不是已經制裁了嗎?你還想鬧哪樣?"
原來,我離婚就叫鬧。
但我轉頭一想,又瞬間了然。
顧辰東不肯松口離婚,老太太便以為,我這輩子只能是她顧家的兒媳婦,替顧辰東照顧這一大家子。
我平靜地告訴她:
"你能原諒你兒子,那是你的事,但我必須離婚!他不同意也沒關系,我上訴離婚就好了!"
我媽和我一起,上訴離婚了。
我爸沒臉再見我們,也不想遭受牢獄之苦,竟然在牢中自盡。
再見到顧辰東,是在監獄法庭。
他聲淚俱下的同我道歉:
"老婆,我錯了!我真的錯了,求你看在我那么愛你的份上,別離婚好不好?"
"顧辰東,你也配說愛?別侮辱了這個字!"
我從頭到尾,只跟他說了這一句話。
其他的全都交給了鄭律師。
有他在,加上我作為受害者,拿到離婚判決書輕而易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