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離不了!”
身后的張氏猛地大呵。
陸昭若眸光一轉,回身淡淡道:“張氏,何出此言?”
張氏揚起下巴:“我兒有信到!既有書信,便算不得音信全無,你縱去縣衙,也斷離不成。”
果然,真有信!
陸昭若微微一笑……
她前世蒙在鼓里,一直不知道沈容之聯系過他的雙親,重生后,回到嫁入沈家第三年,猜到沈容之肯定也跟二老聯系過,不然,怎么會把他跟外室生的孩子送回來?
只是這信,肯定得等他們自己說出來。
確實,張氏說得沒錯,既然有信,就不滿足求離。
所以,陸昭若才沒有直接去縣衙遞上求離狀,因為離不了!
即便,她知道那女嬰是他與外室的孩子,也知道他在海外娶妻生子,更知道他薄情寡義……
她完全可以去衙門告沈容之停妻再娶、棄妻不顧……
更可以當著這對老厭物的面,撕開他們的真面目……
但是。
按照大屬律法,官府只轄本土,海外之人鞭長莫及,所以縣衙只會立案,斷不會揚帆緝捕。
即便有嬰孩在,滴血認親更得先逮到沈容之本人。
而張氏跟沈老肯定會通風報信,沈容之在海外一定會做足準備,甚至一輩子不回來……
說白了,人不回來,就不管用。
即便可以弄壞沈家的名聲,弄壞他的名聲,但是治不了他的罪,人家可以繼續在海外子孫滿堂,自己還困在沈家牢籠里。
前世,這對老厭物前后病死,沈容之都沒有回來,可見,就算拿父母做威脅,也沒用。
所以,她現在要做的就是,引誘沈容之歸來!
海外到大屬,回來一趟也得兩個月,引誘他回來,得先把消息傳過去也得兩個月,加起來就四個月,這四個月她姑且還要住在沈家呢,得為這四個月打算一下。
思緒回歸,陸昭若佯裝愕然:“竟有書信?怎么可能,我不信。”
張氏冷笑,袖中抖出一封,在陸昭若眼前晃了晃:“容之親筆,還熱乎呢。”
她倒是自個兒主動拿出信。
陸昭若紅了眼,委屈道:“既寫家書,為何不給我看?莫非真在外另娶?”
她哭求:“阿姑,讓我瞧一眼。”
張氏慌得攥緊信紙,厲聲道:“胡扯!他向我們道平安,問我們安康,什么在外另娶,你把我兒說成什么人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