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捧著被打掉的兩顆牙風中凌亂。
6歲那年,我被我爸勒令退學,盡管我是班級第一,全年級前十。
中間我有做過抗爭,但我爸說:“你與其浪費時間讀書,還不如出去做三陪女。”
“趁著年輕可以多賺點錢給我買大房子住。”
我媽跟著附和:“老公說的對,亞楠,我賺錢養你跟你爸很辛苦的。”
“你要是心疼我,就早點出去賺錢,這樣,你爸也能早點過上更好的生活。”
我:
被逼無奈,我只能出去撿垃圾。
我有想過干點別的,但年齡不允許。
這一撿,就撿了12年。
直到成年后,我才開始了正兒八經的銷售工作。
我聰明能干,做事吃苦耐勞,加上運氣不錯,不過6年時間,我就成了一家公司的老板。
而我媽,也在我年凈利潤突破1千萬的那年死在了大卡車的身下。
身首分離,血肉模糊,死狀極慘。
巧的是,我爸前一年正好給我媽買了人身意外險,受益人是他。
我爸獲得上百萬的賠償后,隨意挖了個坑把我媽埋了。
然后轉身和早就勾搭上的劉彩芬相擁在一起。
“寶貝,我現在有錢能給你買奢侈品了,可以嫁給我了嗎?”
劉彩芬接過我爸手里的大鉆戒,“那我就勉強同意啦!”
之后,我爸給劉彩芬買各種奢侈品的衣服和包包,幾百萬立馬花了個精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