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看著裴知衍下意識對阮眠流露出的溫柔眼神,我的心臟被一只大手攥緊。
結婚后,裴知衍從沒用這樣的眼神看過我。
縫尸匠救人幾乎是以命換命,而且成功率極低。
當初,我為了復活他,親手將刀刃插入心臟,取出我的心頭血渡給他。
整個過程持續七七四十九天,我需要不間斷地把血液供給裴知衍。
縫尸的材料更是用我的皮肉和筋骨煉化而成。
他醒來后,我幾乎丟了半條命。
但被縫尸的對象會忘記死亡時的記憶,也不會記得縫尸復活的過程。
失憶的裴知衍看到遍體鱗傷的我,只是面無表情地替我喊來醫生。
我本不在乎他是否記得。
我愛的是裴知衍,救他也是心甘情愿。
一直以來我也是這樣安慰自己,但此刻我自嘲一笑。
原來七年相伴,也抵不過一夜好夢。
我苦笑一聲,任由酸意將心臟塞滿。
阮眠穿著破爛的衣物,身上的布料堪堪能遮住雪白的肌膚。
她怯怯地躲在裴知衍身后,像一朵出生在貧民窟的雪蓮,純潔圣白。
他面不改色地讓人鉗制住我。
“你的血不是能滋補嗎?抽一點給眠眠補補身體,她在貧民窟長大,不像你每天好吃好喝。”
冰冷的針管扎進我的血管,我驚恐地看著血液填滿透明的口袋。
我的血的確有滋補作用。
我曾在危急時刻,用血喂過裴知衍。
從此他再也沒讓我在外人面前受過傷,我以為這是他愛我的表現。
可他現在又可以為了阮眠,毫不猶豫命人抽走我的血液。
四百毫升,六百毫升,我的頭開始眩暈。
我渾身發顫,奮力地掙扎,嘶聲道:
“裴知衍,我還懷著孕,那是你的親生骨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