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帶我環游世界,在巴黎的奢侈品店,買下了我曾經連標價都不敢看的大衣。
在紐約,他買下一整棟樓,只為了讓我隨心所欲地設計我的工作室。
我第一次感受到,原來錢可以這樣花。
被愛是這樣一種感覺。
半年后獄警轉交了我媽給我寫的信。
信上滿是懺悔和求饒。
“司哲,媽媽知道錯了,真的錯了。”
“你爸爸最聽你的話,你幫媽媽求求情,讓媽媽少坐幾年牢,好不好?”
“我們終究是一家人啊”
一家人。
我看著這三個字,胃里一陣惡心。
隨后把信扔進壁爐。
休學的一年,我沒有沉溺于玩樂。
我爸把我帶在身邊,出席各種頂級的商業會議。
他手把手地教我如何看透人心,如何運籌帷幄。
他告訴我:
“商業就是戰場,人心就是武器。你要學會的,不是如何善良,而是如何贏?!?/p>
我不再是那個靠八百塊生活費,活在仇恨里的男孩。
我用我爸給我的第一筆啟動資金,成立了自己的風投公司。
第一個項目,大獲成功。
當我穿著高定西裝,出現在財經雜志的封面上時,大學舍友震驚地給我發來信息。
“司哲!你才是真正的億萬富豪?。〔氐锰盍?!”
我看著那條信息,笑了笑,只回了兩個字:謝謝。
我二十歲生日那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