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
夜很長,林宅寂靜得可怕。
林見薇坐在客廳里,落地窗外月光照進來,在地板上拖出一道長長的影子。
她環視著家里的一切——
曾經她和陳遇安的家,如今卻變得陌生又窒息。
她倚在沙發上緊閉著眼睛,一遍遍回想自己失憶時對他的殘忍。
她記得自己冷漠地拿兒子威脅他;冷眼旁觀地看著他被打一百鞭;明明一句話就可以救下他,卻還在屏幕那邊眼睜睜看他砍下手指;剜他的心頭血、甚至還當著他的面挖了兒子的墳
“今天離婚證會下來,你可以給我滾了。”
這是她對他說的最后一句話。
而現在,她知道人在尼日利亞,卻不知過去后該如何道歉。
心臟像是被鈍刀一點點割開,疼得她幾乎窒息。
她抬手捂住臉,指縫間溢出滾燙的液體,這是她第二次為了陳遇安而哭,而第一次是陳遇安被綁架的那天。
那時她發誓絕不讓他再受罪。
可這一次,她卻食言了,不僅讓他受了那么多傷還害死了兒子。
想到林墨,她忍不住戰栗。
腦海里突然響起聲音:“媽媽,墨兒做錯什么了,你為什么要殺我?”
“媽媽媽媽媽媽”
“墨兒!!”
林見薇捂著頭,感覺要炸了。
她才發現,原來最痛的不是遺忘,而是清醒后的悔恨。
隔天一早,她就去了墓園。
林見薇跪在潮濕的泥土上,在墓碑上親手刻上“愛子林墨之墓”。
她顫抖著手,將那個空蕩蕩的小棺材重新埋進土里——里面沒有骨灰,只有一封她親手寫的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