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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,我找到正大口啃食知了的林志。
“你需要錢,為什么不跟姨父拿,我姨媽的嫁妝都在他那。”
林志抬起頭來,知了的汁液順著他的嘴角流下。
他在生吃知了。
我繼續誘導。
“我知道你想他死,我也不想他活著,但我弄不過他,不如,你動手,我來背鍋。”
他答應了。
但還防范著我。
動手那天從我的實驗室拿我的實驗工具,又殘忍地割下林輝的人頭藏在我的實驗室里,企圖以我對研究走火入魔的名義,將一切嫁禍到我身上。
可惜了,還是沒有以前聰明。
那段時間,我每每進入實驗室,老是緊緊盯著那顆人頭。
強烈的恨意一次又一次的幾近將我的理智吞沒。
幸好,最終還是忍住了。
無論姨媽在不在,我都要是清清白白的。
輿論總是會更相信清白的人。
我偶爾會想,壞種之間也會自相殘殺嗎?
但好像也可以理解。
自然界中,河馬這種低智動物也會食子。
更何況,屢次動手的都是林志,他怎么會放心喜歡記錄,掌握證據和他金錢命的林輝活太久呢。
這是林輝慘死的部分原因。
有人問。
“林輝的另一半頭顱藏在了哪里?”
“就在我的實驗室,密碼是102130。”
102130,十月二十一號,凌晨三點,是我第一次受到侵犯毆打的時候。
我不會忘記,直到那些人一個個都痛苦死去,灰飛煙滅。
林輝最終被處無期。
開庭當日,在網上引起軒然大
波。
可是,還不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