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上,我的律師展示了最后一份證據:江琳在我電腦上安裝間諜軟件的監控錄像。
“根據以上證據,我的當事人陸遠先生要求法院判處被告江琳女士停止騷擾。”
“并賠償因商業合同被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,總計五十萬元。”
江琳的律師站起來辯解:“我的當事人與原告是戀愛關系。”
“只是感情糾紛導致原告報復……”
“放屁!”
我忍不住打斷,隨即向法官道歉,“對不起法官大人,但這完全是顛倒黑白。”
“我們從未有過任何戀愛關系,全是被告單方面的妄想和騷擾!”
我的律師補充道:“我們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同時與多人保持所謂的‘戀愛關系’。”
“這是一種有計劃的騷擾和詐騙行為。”
法官看向江琳:“被告有什么要說的?”
江琳突然淚流滿面,聲音顫抖:“法官大人,我是真心愛他的!”
“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愛!”
“他就是嫌棄我沒錢沒背景,想甩了我……”
“請提供證據,而不是情緒化的陳述。”
法官冷靜地說。
“我有證據!”
江琳從包里掏出一沓照片,“這是我們的合影!”
“這是他送我的禮物!”
我的律師接過照片,遞給法庭技術專家:“這些照片明顯經過ps處理。”
“我方申請進行技術鑒定。”
“至于所謂的禮物,我們有證據表明是被告自己買的,然后聲稱是我的當事人所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