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朝著外面大喊一聲。
“警察同志,你們快把我女兒抓起來!她就是個白眼狼!”
而我雙手一攤,表示無辜。
我媽一聽我不認罪,則是滿臉不悅地開口。
“你還敢狡辯?你弟弟都快被你逼死了,你還有臉站在這里?”
但是一轉頭看著一群警察都在虎視眈眈地看著自己,為了自己的面子。
我媽掏出了她的殺手锏——哭。
“我怎么這么命苦啊……養了這么個女兒,還不如養條狗……”
我手里拿著一沓厚厚的證據,心里就像是被烈焰灼燒一樣。
長這么大,我媽第一次在我面前,顯得如此“真實”。
而這份“真實”,卻是建立在謊言和傷害之上,何其可笑。
我拿著證據,二話沒說,連同我正式提交的、申請對我母親進行司法精神病學鑒定的申請書,一同遞交了上去,然后悄無聲息地離開了。
8
幾天后,在心理醫生的干預和我們的陪伴下,弟弟終于緩緩睜開了眼睛。
當他得知母親已經被警方帶走調查,并且我們正在為他爭取撫養權變更時,他那雙死灰般的眼睛里,第一次有了一絲光亮。
這天以后,弟弟開始配合治療,吃飯,身體漸漸康復。
不過,弟弟的康復比我想象的要艱難。
最初幾天,他總是在半夜驚醒,夢里都是媽媽沖進學校的場景。
心理醫生說,長期的精神控制已經在他心里種下了深深的恐懼和愧疚感。
有一天,我發現他偷偷在練習說“不”這個字。
他對著鏡子,一遍遍地重復:“不,我不想回去。”
“不,我沒有錯。”
“不,我有權利追求自己的未來。”
看到這一幕,我的眼淚瞬間涌了出來。
一個十幾歲的孩子,竟然需要練習如何拒絕自己的母親。
我告訴他:“小峰,說不不是罪過。保護自己,也不是自私。”
“真正的母愛,應該是希望孩子快樂,而不是把孩子當作滿足自己需求的工具。”
我媽因為沒有明顯的自傷或傷人行為證據,在接受完問詢后被暫時放回。
但由于我提交了詳盡的材料和司法鑒定申請,相關程序已經啟動。
我們一家則搬到了我實習的城市,遠離了那個充滿噩夢的地方,日子終于恢復了暫時的正常。
可是半年以后,我接到老家法院的傳票,說我媽把我給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