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回老斯旺木屋。
納什守著行李站在門廊。
“你不去是對的。”逢山沖納什點點頭,接過背包就要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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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易絲不解問道,“逢先生,您要去哪?”
“找地方扎帳篷。”逢山毫不客氣的說道,暗暗吐槽死也不會住老斯旺那個充滿腳丫子味的房子。
“不用扎帳篷,我經營一間戶外旅館,干凈衛生。”露易絲笑著介紹,尤其在最后四個字發音極重,似乎在暗示逢山。
住旅館肯定要比住帳篷舒服。
再說,逢山已經很長時間沒有睡過安穩覺了,思索片刻,點頭答應下來。
“伙計,難道你不愿跟我住一起,我們可以聊聊狩獵,聊聊苔原,聊聊捕鯨。”老斯旺不甘心的再次邀請。
呵呵!
逢山毫不猶豫背上背包,轉身跟露易絲離開。
所謂的旅館,就是用把集裝箱分成兩半,房間不大,只有一張木床,至于上廁所可以去海邊,不過正如露易絲所說,確實干凈衛生,能滿足這一點對逢山來說就足夠了。
原本逢山要兩間房,奈何納什不同意,非要跟自己住一起。
最后在露易絲奇怪目光中開了一間房,順便貼心的提供一份晚餐。
可不是什么黑暗食物,正兒八經的土豆泥煎魚。
吃過晚飯。
逢山把三個小家伙丟到納什懷里,看著擁擠的地板,道了聲晚安,關掉燈。
房間外,三頭白狼在寒風中蜷縮身體趴在門口,耳朵高高豎起。
清晨。
生物鐘準時叫醒逢山。
從胸口上推開酣睡的可樂、王子和小狼崽,穿上衣服,拉開窗簾。
外面還是漆黑一片。
“khil。”聽到動靜,納什掀開馴鹿毯子,露出棕熊皮衣,身旁還放著步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