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王警官懷疑這其中可能有許寧的某些謀劃,但結果就擺在眼前,恐怕夠這三個大學生喝一壺了!
事實很清晰,也不需要更多調查,所以在對腕表多角度拍照固定損害范圍后,他當場就給了結論。
“因為不涉及到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,所以只是你們之間的民事糾紛。”
“后續你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起訴,針對自己的損失索要賠償。”
“剩下的事情就和我們派出所沒有關系了。”
王警官對許寧說完以后,又轉頭對那三個人善意地提醒了幾句。
“發票是真的,大概率可以證明腕表是真品。”
“雖然只是民事糾紛,但你們損壞手表是事實,想必他不會放棄索賠的。”
“或者你們協商一致,或者準備打官司,不過最終結果大概率還是需要你們賠償。”
“能省事就省些事吧!”
說完,王警官就帶著輔警離開了學校旁邊的飯店。
而這時候,動手“打掉”腕表的那個人已經徹底傻眼了,看著許寧手中的腕表,好像魂都丟了一樣。
腕表是真的?
210萬?
都壞成這樣子,能不能修好都兩說吧?
那自己豈不是要賠償人家210萬?
就算能修好,恐怕花銷也不會小,根本不是自己一個學生能夠擁有的數字!
想到這里,腿已經發軟,渾身顫抖不止。
更有意思的是,身邊的兩個人齊齊退后一步,又擺手又搖頭,把矛頭指向了中間的同伴。
“是他干的,我們可沒有動手!”
漂亮!
事到臨頭,直接就劃清界限!
什么兄弟不兄弟的,自己不賠錢才是真的。
中間的人頓時瞪大眼睛,難以置信中帶著驚恐地看著兩個同伴,怎么也想不到這時候他們會賣掉自己!
“你們”
可還不等他說出什么,兩個人趕緊開口壓制。
“你什么你!”
“你就說是不是你干的吧!”
“我們動手了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