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屋的鄰居也提供了證詞,說案發前幾天,常看到公公婆婆在附近徘徊。
我請的律師姓張,是個經驗豐富的女律師。
她拿著收集到的證據對我說:
"林女士,陳遠婚內出軌、參與換嬰,還涉嫌故意殺人,屬于嚴重過錯方。離婚時你不僅能多分財產,還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。至于孩子的撫養權,他們完全沒有資格爭。"
我每天都會去新生兒科看女兒。
她的體溫已經穩定,小臉紅撲撲的,睡著時會皺起眉頭,像極了我。
護士說她很乖,只是偶爾會驚醒,大概是那天在高溫房間里留下的陰影。
我握著她溫熱的小手,輕聲說:"寶寶不怕,媽媽在。"
半個月后,陳家三人被取保候審。他們居然找到醫院,想來看孩子。
那天我剛給女兒喂完奶,就看到婆婆拎著保溫桶堵在病房門口,臉上堆著假笑:"書瑾啊,我們來看看孩子"
"滾。"
我擋在嬰兒床前,聲音冷得像冰。
公公沉下臉:"林書瑾,我們好歹是孩子的爺爺奶奶!你別太過分!"
"過分?"
我拿出手機,點開錄音功能,"要不要我把陳薇的證詞再放一遍?讓大家聽聽你們是怎么計劃害死她的?"
陳遠上前一步,語氣懇求:"書瑾,我知道錯了,讓我看孩子一眼,就一眼"
"你不配。"
我后退一步,按下了呼叫鈴,"這里是醫院,不是你們撒野的地方。再不走我就叫保安了。"
他們被護士趕走時,婆婆還在罵罵咧咧。張律師得知后,立刻幫我申請了人身保護令,禁止他們再接近我和孩子。
拿到保護令的那天,我站在新生兒科的窗前,看著陽光灑在女兒臉上。
她醒著,睜著烏溜溜的大眼睛看我,嘴角微微上揚,像在笑。
我知道,這場仗還沒打完,但只要能護住她,我什么都不怕。
我所在的病房里,之前勸過我的幾位產婦和家屬圍了過來,臉上滿是唏噓和同情。
“書瑾妹子,我們真是瞎了眼,之前還以為你產后抑郁……”
最先開口的產婦紅著眼圈,“那家人的心怎么就這么狠啊?自己的親孫女都能下這種毒手!”
另一位家屬拿出手機,翻出幾張照片:
“你看,這是之前拍的,你每天晚上給肚子里的孩子講故事,還對著胎動的地方輕輕拍,那時候多溫柔啊。他們說你不想要孩子,誰信啊!”
隔壁床的產婦更是直接:“我跟我老公說了,要是需要作證,我們隨時都能去!你孕期做的那些產檢記錄、買的嬰兒用品,我們都看在眼里,絕對能證明你多盼著這孩子!”
一時間,病房里全是對陳家的譴責和對我的安慰。連之前負責我的護士都悄悄塞給我一個蘋果:“林女士,別太難過,好人會有好報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