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城的晚風很涼爽,孫彩鳳裙擺飄飄,有一種別樣的美感。
回到酒店,孫彩鳳告訴我晚上九點去頂樓泳池,她說那個時間點人比較少。
答應著孫彩鳳,我在房間的沙發坐下,就打開了手機。
只見手機里有一條銀行短息,顯示我的賬號有匯款四十萬。
見到這四十萬,我第一反應就是玲姐給我的。
果然玲姐給我發了信息,問我是不是收到錢了。
我回玲姐信息告訴她我收到錢了,但我心里卻久久不能平靜。
加上玲姐上次給我的十萬,我等于有五十萬的存款。
這可是五十萬,我都可以在縣城買房了,哪怕去市里都可以貸款買一套。
沒幾分鐘,玲姐的電話就過來了。
“喂,玲姐。”我接起電話。
“怎么樣?心情是不是挺好?”玲姐笑道。
在二十四歲的年紀有存款五十萬,這是我不敢想的,我相信我已經打敗了全國百分之九十的同齡人,我說的是不靠家里的同齡人。
“我媽要是知道我有這么多錢,她肯定會高興壞。”我說道。
“你媽讓你相親讓結婚,她肯定要張羅著給你買房,你有這筆錢就不怕買不起房子,不過要是加上房子的裝修,然后彩禮和婚宴酒席,就夠嗆了,況且結了婚你起碼要買輛車。”玲姐笑道。
“我不想那么早結婚。”我忙道。
“不想結婚?”玲姐有些驚訝。
“玲姐,我想娶你!”我特別認真地說道。
“小峰你怎么說話呢,我和張永全還沒離婚呢,這種話你以后不能說!”玲姐立馬道。
聽玲姐的語氣,她顯然生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