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是的。"
"不行,太多了。最多5。"
"5太少了,我們也有損失。"
"你們有什么損失?房子還是原來的房子,可以賣給別人。"
"但是合同已經備案了,手續很麻煩。"
"手續麻煩是你們的問題,不是我的問題。"
經過一番討價還價,最終達成協議:扣除10違約金,退款225萬。
雖然損失了25萬,但總比一分錢都拿不回來強。
接下來就是婆婆那邊。
按照協議,她應該在兩周內還清300萬。
現在思思的房子退了225萬,她只需要再籌75萬就夠了。
但是,兩周時間到了,婆婆卻說她的房子還沒賣掉。
"如煙,再給媽一點時間。房子已經有人看了,很快就能賣出去。"
"媽,協議上寫得很清楚,兩周時間,不能延期。"
"可是買房的人還在考慮"
"那是您的問題。您應該早點準備。"
"我已經很努力了"
"努力不夠。媽,您違約了。"
"什么違約?"
"協議上寫得很清楚,如果不能按時還款,就要支付違約金。"
"多少違約金?"
"本金的30。"
"30?"婆婆臉色慘白,"那是90萬!"
"對。所以您現在欠我375萬。"
"375萬?我哪來這么多錢?"
"賣房子。"
"我的房子最多只能賣300萬"
"那您就想別的辦法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