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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已經不抱什么希望了,為什么心那個地方還是會疼。
從我爸媽的嘴里我得知。
顧耀光在廣場上看見那個叫秀秀的女孩,再和一個黃毛接吻。
顧耀光氣不過,就上前打了他,誰知道男孩的頭撞到石梯上,當時就昏迷不醒。
人還在醫院躺著,說有可能醒不過來了。
人家要賠償五百萬,我爸媽不同意,所以人家報警了。
而此時我媽還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。
“本來就是那個小狐貍精不檢點,怎么能怨我兒子。
虧我還給她大金鐲子。”
我心想那是你給的嗎?不是我弟搶過去的,真會往自己臉上貼金。
此時我爸懶得聽我媽的抱怨,怒哄一聲。
“夠了!”
隨機看向我。
“盼盼你有什么辦法沒有?”
我表示愛莫能助,我也沒有這么多錢。
我媽一聽我沒有辦法,一下子變了嘴臉。
“什么叫你沒辦法,你可是他親姐姐。你這些年工作,你的錢呢?實在不行你嫁給你爸那個同事,也能籌夠一百萬了。”
一百萬?他們也真的感想。
我的目光變得冰冷如刀,看著他們再沒有一絲感情。
“那你們還不如賣房呢。”
我爸媽一聽集體不干了。
“那是你弟的東西,不能動!”
他的東西不能動,我的就可以隨便動,哪怕是我這個人。
要是法律不允許,我都怕他們把我拆了賣錢。
見我無動于衷,最終還是我爸妥協了。
“盼盼你人緣廣,一定會有辦法的對不對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