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花裕樹驕傲:“那是因為主人不在身邊,你看,現在就活蹦亂跳的!”
葡萄酒咝咝地爬上駕駛座的椅子,纏上伏特加的脖子。
“啊啊啊啊啊啊啊!”
保時捷再次開出s型的大彎。
“快把它拿開!!我在開車!”
知花裕樹哈哈大笑,葡萄酒本來就是萬圣節嚇人用的玩具蛇,但這么多年,它還從未完成過這一壯舉,因為組織里基本沒有膽小的人,誰都嚇不住。
這就顯得會被嚇到的伏特加尤為珍貴。
琴酒從車內后視鏡看向知花裕樹,他微微弓起一點背,眸子彎起,眼里水光閃爍,一只手抬起來,手指輕輕拭去眼角笑出的眼淚。
是未曾見過的生動表情。
沒想到伏特加還有這個用處。
假如他剛剛跟著進了車后座,此刻或許會忍不住將萊蒙像之前那樣按在懷里,托著他的腰,哄他露出粉嫩柔軟的內里給他咬。
平日里萊蒙的體溫偏涼,但他此刻還在發燒,身體仍是熱的,汗發出來,空氣里全是甜膩的味道。
那是萊蒙的味道。
他可以在這充盈的味道里狠狠進犯入侵。
車輛的顛簸恰到好處,會爽得人脊背發麻。
越是設想出細節,琴酒便越發煩躁。
只能想只能看,最多趁他昏迷不醒的時候吃幾口實在憋得人難受,殺幾個叛徒都沒法緩解。
想按住他軟下去的腰全部放進去,一滴不剩地全讓他吞下。
但凡對象換一個人,他早就得償所愿,可他該死地就是執著于萊蒙的味道。試過幾口人間絕色,怎么還吃得下其他的。
但萊蒙對這種事的抗拒很麻煩。
如果對方享受不到,做這個就沒有意義。
嘖。
只能先想辦法哄到他自愿。
真是從頭到尾都麻煩得要死的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