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不是不該提過去的事?
可不說點什么,氣氛就太僵了。
他心里的傷口太深,我得慢慢幫他撫平,哪怕用十幾年的時間也愿意。
想到這里,韓薇也不覺得自己冤了,兜兜轉轉十幾年,上天讓自己再遇上陳莫,便是要成就這段緣份。
韓薇彎腰從貨架上拿起只毛絨兔子,耳朵上別著粉色的蝴蝶結:“陳蕓肯定喜歡這個,她上次說想要只兔子玩偶。”
貨架上的玩偶堆得像座小山,熊、兔子、貓咪擠在一起,標簽在燈光下泛著白。
她把兔子往他面前遞了遞,絨毛蹭過他的手背,像片柔軟的云。
用蕓蕓當借口,總能自然點吧。
兔子蹭到他手了,他沒躲開!
是不是說明他不討厭自己靠近?
蕓蕓那么喜歡自己,說不定能幫自己多說點好話呢。
陳莫的指尖傳來細微的癢意,那感覺順著血管往上爬,在心臟周圍繞了個圈。
他想起江明鏡的梳妝臺上,也擺著只類似的兔子,是他們結婚一周年時他送的,后來被陳蕓拿去當枕頭,耳朵都磨禿了。
可眼前這只兔子的眼睛亮晶晶的,像韓薇此刻望著他的眼神,帶著點小心翼翼的期待。
旁邊的兒童搖搖車正播放著《孤勇者》,一個扎羊角辮的小女孩攥著硬幣,正踮腳往投幣口夠。
這兔子和自己送明鏡的那只真像,可又不一樣。
韓薇選的這只,更活潑些,就像她本人一樣。
蕓蕓看到肯定會很高興。
兩人順著扶梯往三樓走,鏡面墻把人影拉得老長,映出頭頂懸掛的水晶燈,碎光在鏡面上流淌。
陳莫看著玻璃里并肩而行的倒影,忽然覺得恍惚。
左邊是穿著風衣的韓薇,右手拎著剛買的兔子玩偶;右邊是西裝革履的自己,左手插在褲袋里攥著枚褪色的婚戒——那是江明鏡的遺物,他每天都帶在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