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一次化療結束,我因為不良反應痛苦不堪。
只好上網分散注意力。
隨手刷到一個匿名帖子【愛上了骨髓捐獻對象的女朋友,不想捐了,我是不是很壞?】
評論區一片理解與支持:
【你沒有錯,感情是自由的,身體也是。】
【別讓道德束縛自己,愛她就爭取。】
【她現在還留在原來那個人身邊,也許只是出于責任感。】
很快,他更新了內容。
【謝謝大家,我鼓起勇氣去表白了,我們已經在一起了。】
還附了一張官宣照。
牽手照,十指緊扣。
照片里女人的手腕上清晰地紋著兩個字母——「zy」。
那是我名字的縮寫。
那個曾說愿意陪我一起熬過化療、說永遠愛我的女人,現在牽起另一個男人的手,我們多年的感情成了她未完的「責任」。
我在下面留言:
【我大概就是那個快死的人。在這里,祝這對狗男女幸福一生。】
發出去不到兩分鐘,原帖就被鎖了,禁止留言。
沒關系。
我反手開了個新帖。
【未婚妻愛上了我的骨髓捐獻者,在我快死的時候帶著他出國旅行。理由是「術前焦慮」,他說想散心。】
我附了兩張圖:
一張是我的確診報告,一張是我們當初的訂婚請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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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早,病房被陳醫生打開。
我習以為常地配合他查房,回答那些老掉牙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