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君墨。
周野指節收緊發出一聲脆響。他猛吸一口煙,辛辣煙霧嗆入肺腑。
不對,現在應該叫他周君墨了。
那個選秀第二,處處“關照”的大哥,竟是周家親骨肉。
而他周野,不過是孤兒院領來的替代品,一個隨時可以處理掉的“備件”。
周野的野,是野種的“野”。
從小到大,父母溫和的疏離、審視與比較、缺席的家長會、敷衍的禮物……所有的隔閡,都有了最合理的解釋。
他不是親生的,從不屬于那個“家”。
三年的牢獄生活,教會他的遠不止是忍耐。
那個弱肉強食的叢林,徹底碾碎重塑了他。
他學會用磨尖的牙刷柄捅穿施暴者的手掌;學會在淋浴間,用肥皂將騷擾他的囚犯按進惡臭的污水中……
無數個漫漫長夜,他就睜著眼,一遍遍數著墻壁的裂縫。
絕望和恨意如同藤蔓,在寂靜中瘋狂滋長。
出獄那天,陽光刺得他睜不開眼。
二十三歲,沒有朋友,沒有家人,除了獄警老張塞的三百塊錢,和檔案上的“強奸犯”罪名,他一無所有。
站在喧囂十字路口,他茫然四顧,無處可去
酒店、餐館、快遞站……他一家家詢問。
面試官們起初會被他出色的皮相所吸引,一旦知道他有案底,臉上的表情瞬間就會從欣賞變成厭惡和恐懼。
“強奸犯就該被化學閹割?”“強奸犯還想找工作?”……
口袋最后一塊錢花完,一個饅頭分著吃了三天后。
他靠著這張老天“賞飯”的臉,踏入了名為“迷迭香”的夜店。
周野將燒到盡頭的煙蒂碾滅在窗臺邊緣,暗紅的火星熄滅,只留一片焦黑。
他磕出最后一支煙,叼在唇間,“咔嚓”,火機幽藍火苗映亮他眼底的陰郁。
在“迷迭香”的半年,就像一場浸在劣質酒精里的荒誕夢。
震耳欲聾的電子音浪持續轟炸,五光十色的鐳射燈切割著渾濁的空氣。
他穿著熨燙筆挺的白色襯衫,穿梭在迷醉的人群和昏暗的卡座之間。
包廂里永遠充斥著甜膩的腐敗氣息。那些戴著碩大鉆戒保養得宜的手,總會肆無忌憚地摸上他的大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