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當時追求嵐,是不是花了很多心思啊?能給我講講大致過程嗎?”
“這個嘛。”礫巖欲言又止,眼神飄向嵐的方向。
來了來了,終于抓到他的痛處了!
伶心底一陣激動,看這樣子,他應該是吃了不少的苦頭,說不定還傷過自尊,不然不會這么吞吞吐吐的。
哼!我們的嵐可是公國出了名的難追,誰的面子都不給,也只有你這種小人物,靠一些毫無下限的手段,死皮賴臉粘著不放,才把她給騙了。
“這個問題我來答吧。”
一旁的嵐開口了。
“也行。”伶把臉轉向嵐。
我猜的果然沒錯,丟臉到自己都不好意思說出來,還好我們的嵐嵐比較善解人意,估計會幫他美化一下,讓他稍微有點面子。
“他沒追求過我,是我求著他娶我的,這也是兩國簽署統一合約的一個前置條件。”
小餐廳里,安靜得落針可聞。
“啥,啥,啥意思?”
伶結巴起來,她以為自己聽錯了。
“就是字面意思。”
嵐冷冷道,她的解釋很簡短。
“你瞪著我干嘛?你還生氣了?”礫巖不滿地對嵐嚷道。
沒想到礫巖居然還不高興了。
嵐轉頭看向伶,冷笑道:“我告訴你,他還干過更可恨的事情。”
伶一驚,倒貼就已經丟臉到極致了,還能有更可恨的?
“剛才他提到的,那個送飯的小姑娘,是他的女朋友,他故意趕在和我完婚前,跟這個女朋友注冊了首要配偶。”
“啊!”
伶情不自禁喊了出來。
荒誕。
她只能想到這個詞。
嵐剛才那幾句話的意思很清楚,首先,礫巖在和嵐完婚前,雖然有女朋友,但并沒有結婚。
其次,礫巖冒著得罪嵐的風險,搶先和他的女朋友注冊了首要配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