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“那又怎么——”
老登停了下來,終于意識到了不對:
“自己找熟人做的?”
“千真萬確。”穆祺靜靜道:“從冶鐵廠處買的生鐵,
由熟人動手敲打成鐵皮,
再由熟人的老婆用鐵絲捆扎,
人工裹出來的鐵管。”
購入原材料——家庭作坊加工——對外售賣;這似乎是后世很常見、很穩妥的小規模加工方式;但在漢朝——啊,人身依附尚未完全解除、國人野人的區隔尚且鮮明之至的漢朝,
這種加工方式,可是相當之危險的。
簡單來說,
如果嚴格按照“漢律”,這玩意兒其實是非法的!
這邏輯說起來很詭異,但仔細想想其實相當之順利成章;因為在現在的大漢朝,朝野上下根本沒有什么“經濟體”、“工廠”的概念,如今四處開設的冶鐵廠,與其說是什么探索新銳技術的產業基地,倒不如更像是新設的衙門——因為皇帝一時的興趣,而選拔人才、任命官職,在地方州府下新開設的一個司職“冶鐵”的行政系統。
皇帝喜歡方術,就提拔方士當官,讓上下大搞方術;皇帝喜歡冶鐵,就提拔鐵匠當官,讓上下大煉鋼鐵;這就是大漢所有人習以為常、絲毫不以為意的認知。而他們所有的行事邏輯,當然也會按照這個認知而自然衍生,并一絲不茍的辦理下去。
但這么一來,問題自然也就來了——如果煉鐵廠是皇帝欽命的“衙門”,煉鐵是皇帝親自交付下來的“欽差”;那么,將皇帝的“欽差”隨意轉包給第三方的私人,那能算是合法的舉止么?
漢律是周密的,漢律是森嚴的,漢律是不容違背的;如果嚴格依照漢律處置,那么隨意將公務泄漏給私人處置,是實打實不容推諉的“瀆職”,更不用說這份公務還帶有天子御命的意味,要是嚴格讓酷吏們審上一審,那就幾乎可以向“大不敬”靠攏——那是什么罪?那是腰斬起步的罪!你說鐵匠能不害怕么?
顯然,老登也終于意識到了這一點。他沉默片刻,終于道:
“所以他才這么小心?”
“那還不止。”穆祺曼聲道:“為什么他愿意給熟人介紹這么一筆大生意呢,因為這個鐵匠的兒子和老婆,都在熟人那里做工。”
啊,這就更微妙了。到目前為止,大漢朝的官吏還有著先秦世卿世祿的特點;老子當官兒子也當官,老子喂馬兒子也喂馬,老子辛辛苦苦給皇帝當鐵匠,兒子當然也該興高采烈地預備著給皇帝做鐵匠;不愿意在官府手下給皇帝做鐵匠,卻要跑到熟人手下做工,這簡直……
怎么說呢,按漢律判斷,起碼也是個滅族的大罪吧!
“鐵匠是為了賺錢,其他人呢?他們什么這么做?”劉先生低聲道:“他們為什么不在冶鐵廠內把鐵皮加工好了事,非要允許下面出去找外人?”
“因為冶鐵廠的人手不夠了。”
“有什么好不夠……”
不對,冶鐵廠的人手確實可能不夠。因為按照大漢舊例,冶鐵廠不算經濟體而算皇帝派出去的衙門,那么尋常拉幾個力工來也就罷了,如果是要招收鐵匠新開一條生產線,那就等于在朝廷體制下擴招編制,是非得要皇帝自己同意不可的。
——為了幾千張鐵皮去找皇帝要圣旨,你這不扯嗎?
“冶鐵廠忙著煉鐵都煉不過來了,根本懶得做什么二次加工的細活;這也是管冶鐵廠的官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,同意工匠們搞外包的緣故——至于為什么包給熟人嘛,那當然是因為熟人給錢多。”穆祺簡潔道:“現在南陽的鐵器市場完全復興了,各處需求非常旺盛;除了官辦的冶鐵廠之外,各處小作坊也大量涌現,盈利不在少數;這個熟人按照銷量給他兒子老婆分成,一年能賺兩三百石糧食。”
這就不奇怪了,這就不奇怪了……難怪這兒子不愿意到官府子承父業,原來是有這么一筆豐厚利潤在后面等著!一年三百石,這樣的利潤足夠他親爹在煉鐵廠做多久的苦工?!或者反過來想一想,他親爹要在冶鐵的官僚系統里向上爬多久,才能爬到三百石的位置?
三百石,三百石,宛城長吏的俸祿也不過只有三百石而已!
無怪乎太子賞官,此人臉上一點真誠的喜色都沒有;以他們家的這個收入,是真可以挺直xiong膛,說一句“區區縣尉”的吧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