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現(xiàn)在頭疼就頭疼在,縣衙沒有銀兩,編外人員發(fā)放不出來月俸,甚至莫說發(fā)放月俸,按照正常道理來講,其實已經拖欠了他們這些人半年的俸祿了。
所以難怪沈江霖初入河陽縣縣衙的時候,里頭空空蕩蕩的,許多人都不見了蹤影,除了一方面的原因是范從直從中搗鬼,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確實有好些人暫時另奔了前程。
能在縣衙里撈個差事做,其中固然有油水可撈、名頭又好聽,可是如果連最基本的月俸都沒有的話,很多人也是不愿意在此做白工的。
然而,等到沈江霖上任之后,這些人都回了過來,他們想看看這位知縣大人有沒有本事能討到銀錢,若是發(fā)了薪俸,那就繼續(xù)干著,若是發(fā)不了,那就散了便是。
河陽縣算不得人口繁多的縣城,
但是根據縣志記載,河陽縣總共是有八萬余人。
這八萬余人是擁有戶籍的常住人口,不算上各種客商之類的游散人等。
雖然沈江霖并不想說“窮山惡水出刁民”,
但現(xiàn)實是,面對一個總體受教育程度很低,
九成以上的人口并不識字,且還有民族習性的各種交融問題,導致河陽縣每年的報案案件并不少,
在維護治安穩(wěn)定方面,
河陽縣要付出的人力物力幾乎要等同于一個人口繁多的中等縣。
河陽縣屬于人口較少的下等縣,按照朝廷的規(guī)定,
下等縣能配備的衙役是十五人,捕快是二十五人,
書吏是十人,
但是很顯然,這樣一個五十人的班底,支撐不了河陽縣治安的穩(wěn)定、對民眾的威懾力。
考慮到河陽縣這邊的是有很多彝族等部族的人,他們會聚族而居,
有他們自己的族規(guī),
雖然內部解決了一些問題,
但是當族規(guī)和律法發(fā)生沖突的時候,
若是沈江霖這邊連人都沒有,
那到時候誰為誰讓步?
甚至若是暴力一點,發(fā)生沖突之時,
沈江霖或許連自己的自身安危都成問題。
故而在上一人任知縣的治理下,他所配備的人員是衙役三十五人,捕快六十人,
書吏十五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