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走失后的半年,我的母親懷上了他。
在我走丟一年多后,我的弟弟降生,生父母放棄了繼續找我。
再在我十八歲高考后,我的弟弟因病急需換肝。
他們突然開始想起我這個女兒。
歷盡千辛,找到了我。
我逃離了那個家,而我生父母,起訴了我的養父。
說他是從人販子手里,買下的我。
可我五歲時已經有記憶,記得養父是在路邊撿到的我。
但五歲孩子的記憶,不足以作為呈堂證據。
開庭在即。
養父開車,帶我奔逃向另一個城市。
再在大雨夜,車子出了車禍。
他顱內重傷,成了植物人。
我陪著他住院。
高額的醫藥費,生父母歇斯底里的質問怒罵,從前那些所有親戚的不解。
「林思,那就是個跟人販子沒區別的畜生!
「你要為了那樣的東西,不認親生父母嗎?!」
所有的人都在罵我,猙獰的、扭曲的。
無數個電話打過來。
甚至,驚動了媒體記者。
我的弟弟因沒得到適配的肝臟,離開了人世。
我的生父母又給我發信息,好聲好氣求我回去。
他們沒兒子了,只剩我了。
我守在養父的病床邊,精神重度崩潰。
如同長了滿身的尖刺,刺向聯系我的所有人。
在那無數個電話里,我接到了傅時延的電話。
我像驅逐電話里責問我的所有人一樣,惡狠狠地驅逐了他。
養父在醫院住了一年。
我改了志愿,留在了醫療費用相對低一些的南市。
很長時間里,我精神恍惚,極度厭恨所有人。
我記不起跟傅時延的曾經,記不清他的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