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我的孩子。
“據悉,該基金會已募得千萬善款,專門為請不起律師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,這一善舉贏得了全城贊譽……”
“發布會上,顧城先生表示,正義不該因貧富而異,法律面前,人人都該得到公平……”
人人都該得到公平。
那他們的親生母親呢?
他們寧愿花一千萬,去為不認識的陌生人討公道,卻要逼我這個親媽,去認一件沒犯過的罪?
我靠著冰冷的鐵門滑坐在地,看著天花板昏暗的燈泡。
李哲送的桂花糕還攥在手里,被我的手汗浸得黏糊糊的,再也沒了香甜的味道。
我只是想回家。
可現在,我連家在哪兒,都快要想不起來了。
開庭的日子到了。
旁聽席上坐滿了人,昔日的同事,街坊鄰居,一道道目光密密麻麻地扎在我身上。
“看,就是她,沒想到張老師會做這種事。”
“教了一輩子書,真是晚節不保啊。”
“聽說她兒女可出息了,攤上這么個媽,真倒霉。”
這些議論聲像潮水一樣涌進我耳朵,我想解釋,卻不知從何說起。
說了,也注定沒人信。
我的法援律師在我身邊坐下,頭都沒抬:“張女士,待會兒法官問話,您就說是一時糊涂,爭取個輕判。”
我搖頭,聲音嘶啞:“我沒有偷。”
“證據都在這兒擺著,您就別犟了。”
律師很不耐煩,“我是為你好。”
又是“為我好”。
法官入場,審判開始。
檢察官宣讀起訴書,盜竊罪,證據確鑿,性質惡劣。
我的心跳得飛快。
不對,全都不對。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