歡喜之余,沈持又憂愁起來:本朝《假寧令》中規定,武官離父母五百里以上者,無戰事時,兩年一給定省假三十日。但這包括了路上的時間,一來一去,其實在家停留也就十來天。
十天,怎么也來不及成親。
來不及成親,
那,先領證?
當朝也是有結婚證的,只不過叫“婚書”而已?!墩崖伞烦刑?、宋習俗,
中明確規定,“凡娶媳婦,
先起草帖子,兩家允許,
然后起細帖子,序三代名諱,
議親人有服親田產官職之類。1”
這里所說的草帖子、細帖子,
就是婚書。男女締結婚姻,
兩家需互報婚書。婚書也因此成為當朝結婚必須履行的手續。
草帖子是先由男方父親寫一份書信,隨納采,
就是提親時一道送去女方家中:某某啊,
你家女兒不錯,我家很是滿意,
能不能結個親家?。?/p>
這不提前口頭說好的事兒嘛,
女方家在接受男方送來的雁時回一封書信:你家兒子也不錯,
行,這門親家結了!
一問一答,有來有回。
到了九月十九日,沈持將寫好的草帖子——沈煌不會寫字,
只能由他執筆代寫,
還有早早買回來養了大半月的雁,
羽毛打理得順滑發亮干凈,還有當年武信侯史成麟留給沈家的一截刀繩,一并交給姜蘅,
請他到史家為他提親。
“這刀繩……”
沈山說道:“是武信侯府史老將軍的舊物。”
姜蘅“哦”了聲,也不多問緣故,他一手執拂塵,一手托著雁,樂悠悠地去了史家。
史家這邊,史老夫人帶著四房兒子兒媳、孫子孫女一塊兒等候在垂花廳中,她瞧著史二夫人一個勁兒搖頭:“老身相看過沈少尹,年少有為,只是這沈家的出身有些委屈三娘……”過于低了。